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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《总目》中音乐书籍的分布
在《四库全书》中,音乐典籍主要分布在:经部的乐类、子部的艺术类和集部的词曲类。
(一)经部乐类
经部乐类共22部,483卷。存目收录42部,291卷。如下:
宋阮逸明等《皇佑新乐图记》3卷,以校订钟律,依周礼及历代乐志阐释礼仪乐义为主;
宋陈旸《乐书》200卷,前九十五卷皆引诸经论乐之文为之训义,其余专律吕校订考证研究;
宋蔡元定《律吕新书》2卷,主要是关于律吕的阐发校订;
元熊朋来《瑟谱》6卷,包括《瑟弦律图》、《指法》等;
元余载《韶舞九成乐补》1卷,包括《九德之歌音图》、《九德之歌义图》等;
元刘瑾《律吕成书》2卷,以候气为定律之本,推方圆周径,以考具++;
明韩邦奇《苑洛志乐》20卷,取《律吕新书》为其直解,三卷后为自著,专律吕论证;
明倪复《钟律通考》6卷,考校钟律,主要参照《律吕新书》所言;
明朱载堉《乐律全书》42卷,术数精微之论,圣祖仁皇帝备采其论;
清康熙帝御定《御制律吕正义》5卷,包括《正律审音》、《和声定乐》、《协均定曲》等;
乾隆十一年奉令编《御制律吕正义后编》120卷,补订《御制律吕正义》;
乾隆五十三年奉敕撰《钦定诗经乐谱全书》30卷,主要是据文艺定宫调,启六艺不传之秘,示千秋大乐之原;
清李光地《古乐经传》5卷,取《周礼·大司乐》以下二十官为经,以《乐记》为之传;
清应捴谦《古乐书》2卷,上卷论律吕本原,下卷论乐器制度;
清毛奇龄《圣谕乐本解说》2卷、《皇言定声录》8卷、《竟山乐录》4卷;
清李塨《李氏学乐录》2卷,作《宫调图》、《七调全图》及《十二律旋相为宫隔八相生合图》等;
清胡彦昇《乐律表微》8卷,《度律》二卷、《审音》二卷、《制调》二卷、《考器》二卷,多纠正古人之谬;
清江永《律吕新论》2卷、《律吕阐微》10卷;
清王坦《琴旨》2卷,申历来琴律之误,考证纠错。
(二)子部艺术类
子部艺术类琴谱之属收录宋朱长文《琴史》6卷、明严澂《松弦馆琴谱》2卷、清程雄《松风阁琴谱》2卷及《抒怀操》1卷、清和素《琴瑟合壁》18卷,共29卷;杂技属收录唐南卓《羯鼓录》1卷、唐段安节《乐府杂录》1卷,共2卷。
子部小说家类的书籍,性质不一致,有的属于笔记性质,如唐崔令钦《教访记》;有的富于神话传说色彩,如《山海经》。
(三)集部词曲类
集部词曲类共12部,101卷。词集属收录宋姜白石《白石道人歌曲》4卷及《别集》1卷;词选之属收录宋王灼《碧鸡漫志》1卷、宋沈义父《沈氏乐府指迷》1卷、明陈霆《渚山堂词话》3卷、清毛奇龄《词话》2卷、清徐釚《词苑丛谈》12卷;词谱、词韵之属收录清康熙钦定《词谱》40卷、清万树《词律》20卷;南北曲之属收录明沈德符《顾曲杂言》1卷、清康熙钦定《曲谱》14卷、元周德清《中原音韵》2卷。
从资料分类的角度看,值得注意的是史部正史和政书,因为其中也有专门部类记录音乐,比如《史记》、《后汉书》、……《明史》、《清史稿》载有16种乐志和8种律志;另外唐代杜佑《通典》中有《乐典》,宋代郑樵《通志》中有《乐略》音乐,元代马端临《文献通考》中有《乐考》。作为史部的典籍,它们的记录是以宫廷活动为中心的音乐;但大量士人音乐和民间音乐,也在其中有所反映。
二、《总目》中的音乐思想
(一)从小序中看
《经部·乐类》:“……今区别诸书,惟以辨律吕、明雅乐者,仍列于经;其讴歌末技、弦管繁声,均退列杂艺词曲两类中。用以见大乐元音、道侔天地,非郑声所得而奸也。”①
《子部·艺术类》:“……琴本雅音,旧列乐部。后世俗工拨捩,率造新声,非复清庙生民之奏,是特一技耳。……至于谱博弈、论歌舞,名品纷繁,事皆琐屑。亦并为一类,统日杂技焉。”②
《集部·词曲类》:“曲二体,在文章技艺之间。……究厥渊源,实亦乐府之余音、风人之末派。……词为五类:曰别集,曰总集,曰词话,曰词谱、词韵。曲则惟录品题论断之词,及《中原音韵》,而曲文则不录焉。……”③
在《总目》中,音乐典籍分布如此散漫,是因为古人有一种特殊的音乐等级观念,即认为音乐作品分别属于“乐、音、声”艺术三级。《总目》在经部乐类小序中谈到三者的区别。经部“乐”类只能登录“辨律吕,明雅乐”的典籍,关于“音、声”的书籍须列入艺术、词曲类。也就是说,辨别音乐部类的要点是严明“大乐元音”与“郑声”之分,即雅俗之分。
《艺术类·杂技之属》后注:“案《羯鼓录》、《乐府杂录》,《新唐书志》皆入经部乐类。雅郑不分,殊无条理。今以类入之于艺术,庶各得其伦。”④在这里,“艺术”类是被称作“杂技”、“郑声”的部类。它显然成了所谓“声”的代表。
《集部·词曲类》小序写道:词曲一类“在文章技艺之间”,在雅俗之间,属于“乐府之余音、风人之末派”。其地位,是高于杂技而低于经典的。
由此看来,《四库全书总目》的分类正是古代“乐”“音”“声”三分理论的体现:《经部·乐类》是“乐”的类属,《集部·词曲类》是“音”的类属,而《子部·艺术类》则是“声”的类属。同时可看出当时的音乐思想是尊崇雅乐,排斥俗乐。
(二)从琴谱来看
《四库全书》收录的琴谱都分布在经部乐类和子部艺术类中。
乐类正目中有(元)熊朋来《瑟谱》6卷、(清)王坦《琴旨》2卷,共计8卷。存目中收录(明)汪浩然《琴瑟谱》3卷。
《子部·艺术类》正目中有宋朱长文《琴史》6卷、明严澂《松弦馆琴谱》2卷、清程雄《松风阁琴谱》2卷及《抒怀操》1卷、清和素《琴瑟合壁》18卷,共29卷。存目中有明杨嘉森《琴谱正传》6卷、明杨表正《琴谱大全》10卷、明胡文焕《文会堂琴谱》6卷、明张廷玉《理性元雅》6卷、明林有麟《青莲舫琴雅》4卷、明杨抡《伯牙心法》1卷及《太古遗音》、清胡世安《操缦录》10卷、清徐谼《溪山琴况》1卷、清庄臻凤《琴学心声》1卷、清程允基《琴谈》2卷、清曹廷栋《琴学内篇》及外篇各1卷,共49卷。(除太古遗音外)
宋以前,人们一直把七弦琴艺术看作雅乐,其琴谱也著录在“六艺略”乐类或经部乐类。当七弦琴艺术普及开来,完全离开宫廷,由服务仪式艺术转变为琴人的娱乐手段之时,琴书也就由“乐”的记录变成了关于“声”的记录。
同样是音乐类书籍,它们的地位却不是一样的。它说明,古人把乐律学知识当做“道”、当做“大乐”来看待的;相反,凡表演技巧则被当作“器”、当作“杂艺”来看待,这也是重道轻技的表现。
参考文献:
[1].永瑢等,四库全书总目[M].北京:中华书局,1965年
[2].司马朝军,《四库全书》总目研究[M].北京: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,2004年
[3].王小盾,中国音乐学史上的“乐”“音”“声”三分[J].中国学术,2001年3期
[4].王重民,论《四库全书总目》[J].北京大学学报(人文科学版),1964年2期
注释:
①(清)永瑢等,四库全书总目[M].北京:中华书局,1965年,p16
②同上,p952
③同上,p1807
④同上,p9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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